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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4 浏览:10137次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皖交控投〔20242

1.4 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招标编号:2024JFAGZ01745

2.2 招标类别:工程类

2.3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4工程地点: 安徽省内

2.5建设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6工程概况: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形式,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开展所辖路段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工作。主要包含施工图设计、视频资源统一编码、摄像机新增、上云网关改造、存储设备扩容、视频平台优化和网络改造等内容。

2.7项目估算价:10952万元。

2.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编制和硬件系统、网络与安全、通信管道工程等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建设,提供设计、采购、供货、运输、开发、交付、安装、调试、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维护等全套服务。

2.9计划工期:总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投标人

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1.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 联合体成员(软件开发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设计、施工单位)应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从业单位栏投标人的资质信息网页截图。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

同时具备:

1.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含机电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软件系统开发业绩。

联合体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业绩要求如下:

1.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含机电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联合体成员(软件开发单位):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软件系统开发业绩。

注:(1)投标人提供的高速公路(含机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网页截图(网页中的内容应完整、主要工程量应描述)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项目业绩须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网页截图(网页中的内容应完整、主要工程量应描述)。

3)软件开发业绩须提供合同,合同中应能反映出软件开发项目内容及金额,如合同及其附件清单中无法体现软件开发部分合同金额,还须补充提供能反映软件开发项目内容及金额的证明材料。

4)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还需同时提供能反映此项内容的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业绩将不予认可;

5)设计项目业绩以批复时间为准,施工项目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软件系统开发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软件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

3.5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软件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及以上证书;

2.如为联合体投标,软件负责人必须为软件开发单位人员。

注:(1)投标人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保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并加盖缴费单位证明专用章。

3)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6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其中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14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10-8639234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61、0551-62220263。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311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9311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

联系人:焦工

电话:0551-63738713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联系人:李龚斌

 话:0551-65590506

11.4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11.5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6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11、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2.3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12.4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13.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银行递交即可)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号:1023701021001095993252641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号:181252406557

公告附件: 《评标办法》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