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自动发卡机、缴费机(含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自动发卡机、缴费机(含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皖交控投〔2024〕2号
1.4 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4JFAAZ01008/HW202405160198/GN2024-06-1828
2.2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自动发卡机、缴费机(含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3建设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类别:货物采购与安装
2.5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自动发卡机、缴费机及配套设备(主要为车型识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含设备调试及入网调试)、培训以及不少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期等全套服务,发卡机(含配套设备)采购数量为68套,缴费机(含配套设备)采购数量为16套。
2.6 项目概算:840万元。
2.7 标包划分:共分1个标段。
2.8 项目地点:安徽省部分高速收费站入口及出口。
2.9 计划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所投自动发卡机产品和缴费机产品须为同一品牌。投标人须为所投自动发卡机和缴费机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单位。如投标人非所投自动发卡机和缴费机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自动发卡机和缴费机产品制造商的书面授权(制造商与其授权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无。
3.3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自动发卡机产品和缴费机产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累计完成供货数量不少于30套的供货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或 D 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10-8639234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61、0551-62220263。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
联系人:陈工、贺工
电话:0551-63738746、0556-569314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0551-62220261、62220263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11、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2.3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12.4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13.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096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5145706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注: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专用账号,投标人在汇保证金时应仔细核对,由投标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