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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景观及道排工程澄清公告01号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10889次 

(项目编号:2023DFWGZ02810/JG2023-04-2732

 

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景观及道排工程澄清公告01号如下:

1、本项目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含税):肆仟贰佰叁拾玖万陆仟伍佰贰拾元玖角伍分(¥42396520.95元),其中暂估价(含税):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暂估价):肆仟零壹拾玖万陆仟伍佰贰拾元玖角伍分(¥40196520.95)。

     本项目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叁仟柒佰壹拾伍万陆仟贰佰叁拾贰元肆角(¥37156232.40元),其中暂估价(含税):壹仟零伍拾万元整(¥1050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暂估价):贰仟陆佰陆拾伍万陆仟贰佰叁拾贰元肆角(¥26656232.40)。

请投标人在暂估价工程计价软件中的工程汇总界面勾选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税。

2、本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等以本次公告发布附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项目对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作要求(适用于一标段、二标段)。

4、合同第10.4.1 条变更估价原则中“如投标优惠率异常(P<5% 或 P>15% ),计价时投标优惠率取如下数值:P<5%时取5%;5%≤P≤15%时按原投标优惠率;P>15%时取15% 。”调整为“如投标优惠率异常(P<5% 或 P>18% ),计价时投标优惠率取如下数值:P<5%时取5%;5%≤P≤18%时按原投标优惠率;P>18%时取18%”(适用于一标段、二标段) 。

5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条需评审材料及投标人格式要求第(二十)备注说明中“投标人需响应招标人《需评审材料表》的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主材单价与招标人提供的《需评审材料表》中相对应的材料主材单价偏差不得大于±15%,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调整为“投标人需响应招标人《需评审材料表》的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主材单价与招标人提供的《需评审材料表》中相对应的材料主材单价偏差不得大于±16%,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适用于一标段、二标段),《需评审材料表》详见本次发布的附件。

6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1月5日10:30”;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 口)2楼3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招标人:安徽省高速滨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中央广场A座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51-626731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孙工、周工

电话:0551-63799346(18225859580)                           

 2023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