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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第2号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9979次 

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交通安全设施

工程施工招标02号答疑变更公告

 

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2023JFAGZ00338)02号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5.3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5.5修改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项目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承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进场履约。

三、本次招标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变更为2023年4月13上午1100,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3楼6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变更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此答疑变更公告为准。

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高速时代广场

联系人:  钱工

 话:0551-63738213

 

2023年3月29